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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培训
绥宁二中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方案
作者:教务处 更新时间:2014-11-5 阅读:2260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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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校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根据《邵阳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办法》(邵教通【2012】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对象:
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的所有教师均为培训学分的登记管理对象。
二、学分登记管理范围及内容:
1、每位教师在五年一周期(“十二五”期间指2010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内要完成360学分的培训任务,含三个板块:
(1)教育技术能力80学分;
(2)专项培训160学分,(含远程培训),包括岗位素质培训、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学校校级领导五年一周期内不少于1次)、骨干教师培训、学科培训、班主任培训、培训者培训及其他专题培训等;
(3)校本研训120学分,主要由校本培训、论文、优质课、教研教改等组成。
(4)其他加分项目:①学历提升培训;②普通话提升培训;③应聘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委托举办学术活动中的公开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等;④应聘担任外单位举办的教师培训项目教学、辅导工作等;⑤支教活动。
2、教师每年度(本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培训学分不少于30学分(含专项培训6学分+校本研训24学分)。
三、学分计算办法:
1.教育技术能力记分按所取得的教育技术能力证书等级确定学分。
2.专项培训记分按培训项目学时确定学分,1学时记1学分。每年每项不超过160学分(超过160学时的按160分记)。
3.校本研训记分按论文、课题、优质课、专题讲座等项目的举办单位相应级别和获奖等第确定学分(见附件1:《邵阳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计算表(试行)》)。每位教师在五年一周期内取得的校本研训学分不超过120学分。
绥宁二中
2012年12月10日
附件1:
邵阳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计算表(试行)
内容 学分 培 训
项 目 学 分 计 算 办 法 登 记 依 据
教育 技术 能力 80 教育技术
能 力 初级70分,中级80分。在一周期内,由初、中级上升到中、高级,则在原分数的基础上增加20分。 教育技术能力证书原件
专 项 培 训 160 岗位素质培训 每项每天计6学时,6分。县级和市级优秀学员上浮10%,省级和国家级优秀学员上浮20%。每学年各项总和不超过160分。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专题培训:(如高考、学考、中考、质量检测考试集中考务培训、命题专家库教师培训、新课标培训等)每天计6学分,半天计3学分。 培训合格证、成绩证明、优秀学员证书原件。
会议通知、与会人员名册、聘书、考务安排表等有效证明。
管理干部培训
骨干教师培训
学科培训
班主任培训
培训者培训
其他专题培训
校 本 研 训
120 校本研训 以学校或机构向教育主管部门申报的评估审核表结论为依据记分, 校本研训活动申报表、方案、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表
课题研究
或教改实验 主研人员凭立项文件或证书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每年分别记20、18、16、14学分,协研人员(不超过10人)按主研人员相应学分折半记分。 立项文件、报刊原件、获奖证书原件等
编写教材或专著 编写教育方面的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按每章20学分记。学校组织编写的校本教材每章记3学分。 出版物原件
或打印装订成册
论文发表或获奖 撰写论文在报刊上发表(其级别以国家出版署刊号为准),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记12、8、6、4学分;论文评比(以主办单位层次确定),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8、6、5学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5、4学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4、3学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3、2学分。每位教师每年最多选用二篇论文记分。 报刊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同一内容只记最高级别,不重复计算
辅导学生
成绩突出 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或发表文章,辅导老师按“论文发表或获奖”项中的规定,以1/2记分;若有多位老师辅导,所得学分共同分摊。 获奖证书原件
或有效证明
优质课竞赛
(含文艺演出) 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记8、6、4学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4、2学分;乡、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2、1学分。
获奖证书原件
听课、评课 听课每节记0.3分,评课每节课记0.2分;每学年不超过15学分。 凭听课记录和评课笔记,标明时间、地点、授课人。
专业阅读
每万字记0.3学分,每学年度不超过5学分。
(含网络阅读和传统阅读) 每10万字的阅读量,读书笔记不少于5000字
常规性教研活动 参加学校、教研组、年级组组织的常规性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教学研讨、教学诊断等),每次记0.3分,每学年累计记学分不超过6学分。 凭活动记录、签
到册及学校证明
其
他
项
目 学历提升培训 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专科及以上学历培训;
初中教师: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培训;
高中教师/中职教师/培训机构教师/教研机构教师:参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培训。
本周期内取得毕业证书时,该学年度一次性加100学分。 毕业证书原件
普通话提升培训 以达到学科教学要求为基准,本周期内每提高一个等级加20分。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上公开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委托举办的学术活动,凭举办单位证明和教师本人讲课材料按层次按课时记学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每课时记5、4、3、2学分。(一年内承担同一内容,不重复计算学分,每学年不超过100学分)。 举办单位证明和本人讲课材料
应聘担任外单位教师培训教学、辅导工作 承担培训机构教学、辅导按实际学时数的3倍记学分;②承担非培训机构教学、辅导按实际学时数的2倍记学分,③培训机构远程培训采用的教学课件按实际学时数记学分。(一年内承担同一内容的教学、辅导工作,不重复计算其学分,每学年不超过100学分)。④远程培训辅导教师和技术员按实际学时数50%记学分。 聘用单位证明
支 教 72分/年 派遣学校、接受学校证明,教育行政部门名册
免 修 项 目 病 假 72分/年 免修手续
产 假 72分/年 免修手续
老教师 72分/年 免修手续
附件2:
绥宁二中校本研训计划
研训类别 研训内容 备注
专家引领 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师资培训,组织教师观看专家专题报告的录像,聘请教育专家来校做专题报告,聘请学有专长的优秀教师做专题讲座。
短期培训 利用教师业务学习时间、晚上或假日、节日部分时间,组织教师进行短期培训。内容包括:(1)专题报告;(2)现代教育技术培训;(3)高中新课程学科课程标准学习、研讨,各类教育教学专题研讨,教科研研讨;(4)教学案例分析、教育案例分析;(5)校本课程开发等。
读书活动 读书活动。教师读书学习是校本培训的主要形式之一。每位教师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校将提供一定的学习资料,并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读书活动交流会、报告会。
岗位培训 岗位培训。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落实教职员工的岗前学习、培训和在岗继续学习和再培训,达到熟悉、精通岗位业务目标。
合作学习 合作学习。鼓励教师之间的专业切磋、协调、交流与合作,共同分享经验,互相学习,彼此支持,共同成长。
课题研究 课题研究。以课题研究带动校本培训。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在课题研究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充实知识、提升能力。
合 计
附件3:
绥宁二中教师 年度校本培训学分证明书
老师:
根据你本年度参加校本培训学习和考核情况,经学校考核认定,报绥宁县教育局复核、备案,你 年度校本培训学分为 分,特发此证。